四天前,刮过痧. 头一回,有点心血来潮. 我是一个极容易被说服的人, 只是不想别人失望或者尴尬.
刮痧疼吗,我可是头一回. 师傅说:不疼. 随后在他操作的过程中, 只听他连叹几声: 太紫啦! 我想他应该还是在劝慰我: 是很应该刮痧得. 其实还真的会疼,只是忍住了. 至于传说中颜色很重的印记, 因为在背上,我没办法看到.
刮痧只是那天下午的结果之一, 同老师兼领导见面的初衷, 只是想为另外一位同事鸣不平. 期间的气氛一度难以控制. 为了别人,在别人并不知道的情形下, 与上司激烈讨论. 很多明智的人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.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 我开始强烈感受到宿命这个词的存在. 就是这样的命运, 很多事情可以不做, 但最终还是会去做. 个性使然.
昨晚十点钟出门取药, 师傅略带诡秘的说道: 隔壁小区刚刚有人死掉了, 110都来了. 我并没有兴趣接她的话题, 就算是我隔壁房间的故事, 相信不是因为出门,也并不会知道. 我很满足自己的小空间, 可躲烈日,避风雨,挡严寒, 以及屏蔽流言和绯事.
习惯了吃药, 并不觉得苦. 还有刮痧的印记, 应该早已退去. <刮痧>是某导演用来诠释文化的, 同样的词汇, 却被我记录成了流水账.
有时候,书写只是一种形式. 它甚至不需要思维组织. 就像偶尔还会练练字, 也只是想让心灵平静下来. |